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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修行业产生的危废种类
根据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,机动车维修、拆解行业产生机动车维修与拆解行业涉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及代码有:
1、车辆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、制动器油、自动变速器油、齿轮油、废润滑油(HW08 900-214-08);
2、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(HW08 900-249-08);
3、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(HW49 900-252-12);
4、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(HW36 367-001-36);
5、喷漆作业房尾气收集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(HW49 900-039-49);
6、废机油滤芯、废油漆桶、废机油桶、含有机溶剂或油漆的抹布,手套,擦拭纸(HW49 900-041-49);
7、废铅酸蓄电池(HW49 900-044-49);
8、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(HW49 900-049-50);
9、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,废机油格HW49,废有机溶剂(废天那水等)HW06;
珠宝行业产生的危废种类
珠宝厂的主要危废是:废酸(HW34),废碱(HW35),废有机溶剂(HW06),清洗废水(HW17),废抹布手套(HW49)、废包装桶(HW49),废机油(HW08),擦拭纸(HW49)等;
珠宝、汽修危废处置管理要求
1、管理要求:危险废物的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置、利用应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
条例》、“两高”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如实申报登记,并在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处置过程中采取环境
污染防范措施。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;禁止擅自弃置、倾倒、填埋危险废物;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经营
许可证的单位或从事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;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的经营活
动。
2、法律责任: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收集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的,由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查处;非法排放、倾倒、处置危险废物3吨
以上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3、事故应急:各相关产废单位、个体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杜绝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,并有效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
的发生;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,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,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,及时通报
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,并向属地环保、公安等部门报告,接受调查处理。
珠宝、汽修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要求
1、必须建立专用的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或专用贮存区域,做到危险废物分类收集、分区存放,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。
2、贮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消防、安全规定。
3、贮存房间应有防渗的硬化地面、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。废铅酸电池存放区域,地面须采取防腐、防渗处理。
4、危险废物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。